商标转让与商标移转两者的区别:
1、商标转让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时发生法律效力;商标移转是指导致商标移转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;
2、商标转让不具有追溯效力。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,无权对先前的侵权行为提出索赔;商标移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,继受人可以在移转前就侵权行为主张权利;
3、商标转让通常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积极结果;商标移转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原因而产生的消极结果。
简言之,大多数商标转让是“有偿”转让,即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。
商标转移主要发生在原商标权所有人“丧失”使用商标专用权的能力(商标所有人死亡、公司破产等),由继受人接收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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